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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 | 座谈会后看“共富”

  • 时间:2025-02-21
  • 来源:远光软件

导语

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民营企业家“先富促共富”。远光软件名誉董事长陈利浩认为,“促进共富”需要鼓励和肯定,更需要量化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通过对资本收益区分“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实行差别税率,可激励资本所有人在追求“个人总量”增长的同时增加对“社会用途”的承诺,使得“先富”和“共富”水涨船高,让越来越大的“蛋糕”被越来越多的人吃到,“带动后富”的贡献也就得到了量化,从而更好实现效率和公平的互相促进、内在统一。


财新 | 座谈会后看“共富”



座谈会后看“共富”

专栏作家:陈利浩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广东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

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报国、经营、发展,最后都要落到“先富促共富”,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实现路径。对于“先富促共富”,需要鼓励和肯定,更需要量化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假设某公司有甲和乙两个股东。甲把分红所得3000万元用于投资企业,乙则把分红的500万元买了豪车、首饰。按说更应该提倡、鼓励的应该是“先富促共富”的甲、而不是高消费的乙,但现实中却不是:不论用于投资还是消费,税率没有任何区分;共同富裕“限高扩中提低”,甲会被“限”、而乙则不会;“贫富差距”中,甲会成为“富”的标杆,其他人会把自己和甲比,而不会和乙去比;“仇富”也会对着甲、而不是乙;等等。以上种种,说明在“先富促共富”的量化、激励、评价等机制上还有较大差距,探讨、建议如下。

一、量化对象

看到“先富促共富”,自然会想到公益慈善。公益慈善属于“第三次分配”,量化机制成熟、完善,各类的“公益榜”“慈善榜”就是量化的结果。对公益慈善同样需要在量化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但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民营企业家“先富”所形成的财富,主要以现金等金融资产、实物资产、公司股权等形式存在。其中,能够对带动后富、实现共富起促进作用的主要是公司股权,即“资本”形态的资产。要“促进共富”,就要引导资本所产生的收益更多地继续投入公司,推动科技创新、增加就业机会、创造社会价值。因此,“资本收益”是设计量化、引导、激励机制的最合适的对象。

二、量化方式

资本收益按用途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消费、向亲友的捐赠、由家庭成员或他人的继承等,称为“个人用途”;另一部分用于投资兴业,包括投入原公司或投入新的行业和领域,称为“社会用途”。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资本收益的绝对数不断增长,“个人用途”的需求相对稳定,“社会用途”的比例会越来越高。

为了在政策层面设计确定的激励方式,需要由资本所有人对于所持公司股权后续收益的用途进行量化的规划,确定“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的比例或金额。对于不是直接由自然人持有的股权,还需要“穿透”到最终所有人。

三、引导和激励

对资本收益的“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实行差别税率。以现行的资本所得税率为基准,调高“个人用途”部分的税率,适当降低“社会用途”部分的税率。

应按照统计的社会资本收益总额的“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比例,测算差别税率,做到在资本所有者个人划分的收益用途比例与社会资本的总体收益用途比例一致的前提下保持税负稳定。这样,只要资本所有人规划的“社会用途”比例超过社会资本的“社会用途”比例,他的税负就低于原有水平;超过的越多,税负就越低。

四、管理和跟踪

对于“社会用途”部分的资本收益,由专用账户登记管理,采用信息手段跟踪管理,以保证这部分资本收益及其后续孳息都用于社会用途。现有的信息技术、数据基础完全可以满足这一管理要求。

五、保护和调整

不论“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的比例如何,资本所有人的任何权利都没有受到限制,产权保护是完善的、严密的。

资本所有人只是自愿对资本收益进行用途分类以适用差别税率,这种分类可以由资本所有人随时进行调整,只是在把已经享受差别税率的“社会用途”收益调整为“个人用途”时需要补税。

六、评价和定位

创设了“社会用途”的分类,对民营经济人士“先富促共富”就有了量化的评价标准,某人士“社会用途”的比例越高、绝对值越大,对“先富促共富”的贡献就越大。

有了各股东收益的“社会用途”,对于企业也可以在“所有”之外再按“所用”定位:虽然某企业的股东都是自然人,但他们都对资本收益承诺了80%的“社会用途”比例,那么,这个企业从生产资料使用的角度是不是就和国有股份占80%的企业是等价的?从“所用”的角度是不是也可以视为一种“公有制新形态”?

笔者曾就以上举措征求过一些民营经济人士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反馈是:这是我们本来就在做的事,有了这样的举措,就得到了制度的认可,我们肯定愿意。

回顾历程,“先富带动后富”是改革开放的实现路径。采取上述措施后,“带动后富”的比例或数额被事先确定,国家对这部分收益适用较低的税率,并且用系统管理、跟踪,民营经济人士对“带动后富”的贡献就得到了制度量化、社会认同、国家确认。有助于资产所有人消除疑虑、增强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要求,“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同时也符合资本所有人自身的利益:单纯消费难免“坐吃山空”,用于投资才能“水涨船高”。

对“先富促共富”的这种引导、激励机制,还有着以下的意义:

使加快发展和共同富裕内在一致。某人对10亿元资产承诺了8亿元的所得为“社会用途”,这8亿元就从“贫”的对立面变成了推动由贫致富的动力,计算贫富差距的目标就应该是“个人用途”的2亿元、而不是10亿元。基尼系数的计算可以增加一种按“个人用途”计算的口径、以反映“所用”层面的“贫富差距”。这样的机制,能激励资产所有人在追求“个人资产总量”增长的同时增加对“资产社会用途”的承诺,使得加快发展和共同富裕水涨船高。

使“提低”“扩中”和“促高”内在一致。在原有的资本属性下,共同富裕的措施只能针对“个人所有”,难免“限高”、“调高”。区分了“所有”和“所用”,资本的“所有”表示“蛋糕属于谁”,资本的所用才是“蛋糕由谁吃”,要关注“属于谁”,更要关注“由谁吃”。只要保证资本“社会用途”的比例、让越来越大的“蛋糕”被越来越多的人吃到,对资本所有人为自己资产增值的努力奋斗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和鼓励、而不需要限制和约束,低、中、高自然并行不悖、比翼高飞。

使效率和公平内在一致。习总书记要求:“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这是有别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新目标。效率和公平对应于“不均”和“寡”,而资本的“社会用途”使得“寡”和“不均”不再“两难”:“个人所有”的“不均”保证了效率,“社会所用”的不断扩大让“寡”的社会成员越来越少、“寡”的程度越来越低保证了公平,从而实现了效率和公平的互相促进、内在统一。

古今中外,无论何种社会类型、哪个发展阶段,都会鼓励相对富裕的社会成员克己报国、奉献社会。西方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提出的“人民资本主义”,西方政治学家倡导的“负责任的资本主义”,也都是在尝试平衡社会和资本的关系,引导和鼓励资本以投资、分配等各种方式惠及其他社会成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之下,这种引导和鼓励更应该制度化、普遍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实业家”的张謇生平展陈时指出:“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张謇兴办的实业,生产资料应该属于他的家族;兴办的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如果没有捐赠、投资主体也还是他的家族。“家族所有”的资本,因“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的效果而成为 “先贤和楷模”,习近平总书记对张謇的评价,是我们思考问题、设计机制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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